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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2012年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
来源:    作者: 冯海华   发布日期: 2012-03-15   点击量: 876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局抓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这一主题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这一主线,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313,在广大党员中开展2012年“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2012年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桂港航党[2012]3号),同时,从承诺对象、承诺基本原则、承诺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都作出了具体部署。局党委书记黄海明提出四点要求:要求公开承诺必须坚持三条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重点,凝心聚力;围绕创新,注重实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就“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作表率”等方面作出承诺。要求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职责要求制定参加活动计划,重点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做贡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要求承诺注意衔接联动,并根据2012年工作特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意见、建议作出相应承诺。覃柳贤局长对党员承诺指出:各位党员要认真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业务特点,结合岗位实际做好承诺,切实防止出现提出的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对所有党员承诺逐一进行讨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整改。避免承诺流于形式,出现“承”而不“诺”,“诺”而不“践”的情况,加强对党员公开承诺的过程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