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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冯海华   发布日期: 2008-09-10   点击量: 774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根据中纪委《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上级的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对单位用公款购置小灵通发放给个人、个人小灵通与办公电话捆绑、使用单位固定电话为q币、网络游戏充值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局纪委会同局财务科、办公室,在全局范围内,自上而下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未发现我局存在有上述问题。

局纪委明确规定:今后凡发现公款为个人配备通信工具,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通信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将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转嫁到单位承担的,一律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