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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廉政责任 推进党风建设
来源:    作者: 冯海华   发布日期: 2012-02-29   点击量: 79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巩固和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结合航道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柳州航道管理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自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28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会上、我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订了《柳州航道管理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全局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纪委“五个不许”和“八项禁令”、自治区纪委“六条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四个不准”等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使每位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都能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

通过责任书的签订使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忠实履行责任书的各项条款,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廉政、勤政责任意识,增强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学习、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纯洁和净化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推进柳州航道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