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局荣登光荣榜,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获此殊荣,是我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是全局员工的光荣与骄傲。
近年来,我局以建设“和谐航道、数字航道、绿色航道、文化航道”为目标,抓住广西水运快速发展的契机,强势推进航道建设,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打造“黄金航道”文化品牌,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绩:下属4个分局及11个航道站全部被评为港航系统文明单位;局党委连续多年被评为柳州市交通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取得自治区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风起青萍之末,自2007年举办“黄金航道”杯文艺大赛以来,我局全力以赴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春天播种,秋天收获,看今日的柳州航道,文明之花怒放,芳芬竞艳,这是全局上下多年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结果,是柳州航道人汗水和热血的结晶,希望全局员工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再接再厉,以本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新起点、新契机,团结实干,勇于创新,在新的征程上再取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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