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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与市交通局、海事局建议将红花船闸纳入政府管理
来源:    作者: 黄育辉   发布日期: 2007-11-14   点击量: 822  

针对红花船闸船舶过闸时间长、船舶滞留严重的问题,为确保船舶安全畅通,近日,我处与市交通局、海事局联合行文,建议将红花船闸纳入政府范围管理。

红花电站船闸于2005年底建成正式运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施行前,船舶通过该船闸,按每吨位收取0.3元过闸费,船闸实行昼夜运行,秩序良好。自从200751日“办法”施行后,船舶实行免费过闸,对船主来说应是好事,但由于红花船闸运行管理上存在问题,造成船舶滞留严重,直接影响了水运业的发展。我处作为柳州航区航道船闸的主管部门,曾多次通过宣贯“办法”,与红花电站进行协调并做了大量工作,但上述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为此我处与市交通局、海事局对红花船闸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查的基础上20071017日向柳州市政府联合行文,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将红花电站船闸收归政府部门管理;二是由企业继续管理,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