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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船闸在全区率先恢复船闸收费
来源:    作者: 航道行政监督科   发布日期: 2015-03-20   点击量: 21673  

根据广西自治区恢复船闸收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及工作要求,广西恢复船闸收费,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核定为1/总吨·次,暂按0.6/总吨·次收取,自2015316日起,桂平船闸在全区率先恢复船闸收费。

自从2009年广西实施“打造西江黄金水道”战略以来,至201411月底,西江黄金水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60亿元,内河港口实际通过能力突破亿吨,基本实现西江亿吨黄金水道的建设目标。内河港口货运量的迅猛增长,同时也造成西江干线主要枢纽船闸通过能力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广西内河水运发展的瓶颈,船闸的改扩建需求迫切。

根据《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计划增建桂平二线(已建成)、长洲三线四线(在建)、贵港二线(已开工)、西津二线3000吨级及红花二线2000吨级等共12座船闸,在建和计划建设船闸总投资250亿元,船闸改扩建、运行维护资金投入等问题十分突出。

按照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规定:“船舶过闸费用于船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船闸的改扩建”。改扩建船闸收取过闸费,为船闸建设、维护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同时也提升船闸服务质量、确保船闸安全畅通。

据相关资料反映,恢复船闸收费后,过闸费占船舶运输成本比例不高,水运成本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公路、铁路运输比,水运优势仍然明显。

据了解,除已扩建完成的桂平船闸率先实行收费外,未来可预见将实行收费的还包括长洲、贵港、西津、红花枢纽等船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