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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韦庆学   发布日期: 2008-06-19   点击量: 1459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缴纳管理实施办法》,我局每年元月进行一次失业保险缴费数额调整。按2007年月均收入计算,经自治区社保局核定,我局2008年每月缴纳失保费用为18214.1元,缴费增幅为35.6%,已在20086月工资中缴纳。